當音樂落下時,震天響的掌聲熱烈的似乎能掀翻天空,不等掌聲稍落,‘瑞恩’的呼喚聲又響了起來,只用了一秒鐘就將掌聲壓了下去。
關掉麥克風,瑞恩輕輕吐了一口氣,他發現自己就是個興奮型的選手,越是大場面就越興奮,越是興奮發揮的就越出色,《》這是他唱的最為出色一次,甚至比專輯中的版本都要勝上半分。
“紐約的朋友們!紐約的朋友們!”等呼喊聲稍低,瑞恩開啟了麥克風,隨著他聲音響起,現場再次恢復了安靜,“哦噢……你們好嗎?”
“譁~”臺下又是一陣高呼。
“大家好,我是瑞恩·詹金斯,就是半年多前唱《he》的那個傢伙!歡迎你們來參加瑞恩·詹金斯的第一張專輯發售會!”
在一片善意的鬨笑中,瑞恩繼續說道,“剛才那首歌叫做《》,是為我最愛的人所作,希望你們能夠喜歡!”
“早些時候,我坐在休息室內,聽到了你們的尖叫聲,穿透了厚厚的混凝土牆,然後,我告訴自己,你擁有的粉絲是多麼的出色,上帝啊,他們的高音比你強多了。”
“我站在舞臺上,站在視野最好的地方,我能看到每一個人,你們都是最棒的!”瑞恩走向舞臺一邊,指著下邊說道,“左邊舉著的是救世主的海報,好吧,那時的我看起來遭透了。還有,這邊,上帝啊,你們舉著的是哈利波特,我想唱片公司該不高興了!”
粉絲和人氣都是需要經營的,瑞恩的親和力自然而然的散發了出來,開著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換回了臺下一陣高過一陣的歡呼。
瑞恩再次對後面打了個響指,貝斯手彈起了快節奏的旋律。
“我知道,為了今天,我準備了很久,你們也準備了很久。”他指了指一張巨大而又醒目的漫畫版瑞恩,“比如製作那張海報的幾位朋友,沒有幾天的時間,根本畫不出這樣一幅畫來,不用懷疑,你們知道我會素描。所以,我能感受到你們對我的熱情!”
“既然你們想與我一起渡過這難忘的一天,那……你們準備好了嗎?”瑞恩指了指臺下。
“yes!”
瑞恩對臺下做了個手勢,有工作人員迅速將電吉他送了上來,他又向樂隊做了個ok的手勢,示意要搖滾版!
這個場合可不適合演唱抒情歌曲。
“《it’s。my。life》!”瑞恩撥動琴絃,“go!”
與前一首歌完全不同,這明顯是一首快節奏的搖滾,這首實際上與cs沒多少關係的歌曲,有搖滾和抒情兩個版本,瑞恩對歌曲重新進行了編曲,在保留了一定搖滾成份的基礎上,歌曲的風格更趨向於流行。
“這是我的人生,這不是一首給傷心人的歌,上帝不會庇護那些沒有信仰的祈禱者,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眾生的一員,你將會聽到我的心聲,當我大聲喊出來,這就是我的人生!”
快節奏的歌曲充滿了張力,瑞恩的唱腔巧妙的控制在了破音的邊緣,嘶啞的吼聲顯得暢快淋漓,卻又別具感染色彩,臺下不少人都隨著音樂扭動了起來。
有不少樂感出色的人,還踏著節拍跳起了迪斯科。
“哇喔~”瑞恩一聲怪叫,打斷了漸漸低落的掌聲,對臺下招了招手後,說道,“好吧!就像我寫的所有故事一樣,故事中總有主角,今天的主角就是你們,當然,還我和我的樂隊,那麼……最後一首歌,《the。show》!”
“瑞恩,來首新歌!我們要聽新歌!”臺下的粉絲高聲喊了起來。
這首強生的廣告主題曲,早就隨著廣告的播出,傳遍了大街小巷,他們不知道聽過多少次了。
“那可不行,會違約的,你們知道嗎?”瑞恩故意瞪大了眼睛,等臺下的喊聲又一次高漲後,這才唉聲嘆氣的說道,“好吧,好吧,誰讓你們是今天的主角呢,故事的走向應該由主角來決定,那新歌《》,希望你們不會失望。”
輕鬆寫意的伴奏響起,緊隨而至的是瑞恩有些俏皮的歌聲。
“我呆坐在這無聊的房間裡,又是一個陰雨連綿的週日午後,我無事可做,我空耗著時間……我不知所措,我不明所以,昨天你給我描繪的是藍色,那藍色的天空,但是我只看見了一顆黃色的檸檬樹,我轉著我的頭,上上下下,轉啊,轉啊,一遍又一遍,我看見的只是另一株檸檬樹!”
歡快的節奏,跳躍的音符,調皮的歌聲,讓人情不自禁的就放鬆了緊繃的神經,連大腦中的那點疲勞似乎都消失殆盡。
三種風格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