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日不見,可也沒覺得如隔九年啊。最多就是覺著,失落。
別想了,還是想想今天干點什麼好吧。
城堡再逛就沒意思了。這幾天逛得她腳疼,不愛走路。可乾坐著又會東想西想,想那個帥的可以讓天下所有男人都汗顏的男子的每一個表情,想他靠近自己時那種淡淡的男人的味道,想那傢伙靜靜的看著自己的身影是如何的動人心魄。想看見他的人,想聽他的聲音,想觸碰他的肌膚。想要感受他的存在……可這一切,都只能侷限在想這一點上。
真可悲。自己現在這樣,跟個發春的女人有什麼區別。跟個棄婦有什麼兩樣?!丟人!真丟人!真給二十一世紀的新型女性丟人!
不想了,真的不要想了。
宋安喜站起來,叫汀蘭。
“這堡中可有什麼好玩的東西?”她問道。
汀蘭撓撓頭,想不出這地方會有什麼好玩的東西。這不能怪汀蘭,她的人生太簡單了,就是服侍這個服侍那個,每天的日子不是在洗洗刷刷裡度過,就是在幫主子們梳頭裡溜走。只是現在稍微好那麼些,遇到個沒脾氣的主子,對她挺隨和的。她犯了錯也不罵她罰她,就跟她說些道理。雖然她從來沒聽懂過,但是想想還是挺覺得溫暖的。
宋安喜放棄問汀蘭的打算了。
“你陪我走走吧。”
“去逛城堡?”汀蘭問了一句。
“還逛啊?不啦。再逛我就要瘋了。”宋安喜嘆著氣,“走吧,今天咱不去看房子了。我聽人說這裡有草原,帶我去看草吧。”
看草。也真虧自己想得出來。那綠色的草有什麼好看的,想一想都覺得自己是無聊得慌。明明腳痛,還是不願意呆在屋子裡。也許真的是有點不想在一個曾經袁朗呆過的地方一直待著,怕自己一直會瞎想瞎想,想啊想啊,想的頭髮都會白掉
第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