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顧問,這樣說道:“這部影片記錄了20世紀美國最重要的社會正義運動。”24 為拍攝這部長達14個小時的紀錄片,製片人亨利·漢普頓採訪了數百位認識金博士的人,包括民權活動家、家人、記者和朋友,並擷取了大量媒體資源:從82卷新聞膠片中摘選重要片段,從93卷照片中挑出了275幅照片,還收入了將近120首歌曲。25
圖1…1 金博士的照片(版權公有)26
要把這些素材放進影片,漢普頓必須從版權所有者那裡求得許可,否則就可能吃官司。影片初次播放是在1987年,打那以後,許多許可過期了。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錄影片段、照片和歌曲的版權都換手了。很多時候,最初的許可不包括電視重播或用於DVD等新媒介的權利。由於《民權運動史》的製片人沒辦法獲得足夠的許可使用資源,因此影片無法重播。好多年都沒人看過它了。
我跟卡森教授聊起《民權運動史》,他告訴我,如今再拍這樣的片子不容易了,光是拿到所有智慧財產權的許可就令人望而卻步。為了讓《民權運動史》重見天日,卡森自己曾和這部影片的其他主創人員花了許多年時間做各方面的工作。福特基金會捐贈了60萬美元供他們購買許可,其他一些人也捐了幾十萬美元。即便有了這麼多贈款,外加大量志願工作,談判仍然耗了將近20年時間。
困局是怎樣形成的呢?假設攝製者使用了一段採訪影片,原先答應紀錄片可無償使用這段�